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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NNIC:转出方注册服务机构不得对用户收费

作者: admin 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:2008-6-16 14:01:45

针对域名持有人投诉比较集中的域名转移困难的问题,CNNIC已经向各大注册商发出通知重申,只要域名在注册后60天到域名到期前15天之内,并且不存在欠费或其他争议时,域名持有者即可自由变更注册服务机构。

  CNNIC有关人士向本报表示,《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变更办法》第7条里已经有明确规定,转出方在收到域名持有者提交的有效变更申请材料后,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给域名持有者提供正确的转移密码,且不得对此申请向域名持有者收取费用。第15条规定,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变更完成以后,转入方应当向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缴纳一年的域名运行费用。该域名的使用期限将在原有使用期限基础上延续一年。

第一万维网提醒广大网民,《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变更办法》第7条里已经有明确规定,转出方在收到域名持有者提交的有效变更申请材料后,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给域名持有者提供正确的转移密码,且不得对此申请向域名持有者收取费用。第15条规定,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变更完成以后,转入方应当向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缴纳一年的域名运行费用。该域名的使用期限将在原有使用期限基础上延续一年。

第一万维网提醒广大网民:

以下五种情况域名不能转让

1、该域名注册后不满60日

2、距该域名到期日不满15日

3、该域名处于拖欠注册费用状态中

4、该域名持有者的主体身份不清楚或者存在争议

5、该域名处于在司法机构、仲裁机构或域名争议解决机构处理期间

Tags:CNNIC,注册服务机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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